送交者: 说了白说 于 2007-03-09, 12:01:03:
由摘录的判决书部分段落来看,法官根本就是混淆了伪科学与学术造假,我想他只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侵权是否成立。没有几个法官愿意审这样的案子,标的区区一万元,还可能承受舆论方面的压力,所以连判决书都一抄了事。同意方舟子的观点,学术争议由法院来判是不合适的。怪只怪没有健全的制度,不要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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