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psychina 于 2008-01-30, 13:01:48:
1)关于造谣,还有第3点吗?1)和2)要齐备吗?你先把定义搞明白了(可以参考方舟子的定义),我又时间再回答你的一号造谣的问题。2)法庭对观点是很重视的,而且常常邀请专家来给一个观点,比如,问,对于一个昏迷的病人,已经穿了6次不成,你觉得还要穿第7次吗?或者,对于一个拉不疼的人,你会考虑上电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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