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2006年调查的生育意愿是1.73。
老方提供的数字是:人类有5%不育,美国有10%的孩子是unwanted。
把这个数字落实到中国,平均100名育龄妇女中,有5人不育。
其余95人中,本来总共打算生95x1.73=164.35个,但是实际生了164.35x10/9=182.6个,这样造成10%的本来不打算生的孩子生下来了。所以实际生育率是1.83。
考虑到美国对堕胎的态度比中国保守、上面的不育率很可能低估了中国实际情况,所以,按照上述生育意愿的实际生育率还要低于1.83。
而计生委2004年声称,“全国总和生育率在未来30年应保持在1.8左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所以,按照上述生育意愿,生育控制政策应当彻底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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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纠正自己的一个说法是“实际生育率必然明显低于超过生育意愿”。如果这个论断正确,那么,如果真想达到1.8的生育率,不但要彻底废除生育控制,还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生得起、养得起。
计生问题三段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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