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HHS 于 2010-04-30, 10:02:05:
回答: 不享有外交豁免权的派出人员也有好处。自己在美国出生的孩子能拿美国国籍。 由 HHS 于 2010-04-30, 09:51:32:
第十四条修正案
[1866年6月13日提出,1868年7月9日批准]
第一款 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