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apple 于 2010-11-08, 04:06:26:
老先生最终也明白了这一根本区别,提出来要有“现代人不可少的‘契约意识'”。
其实‘契约意识'与儒家的信、义相比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比较容易操作,逐渐地成了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
但可悲的是,很多人以为契约就是最高原则。
其实,即使是现代社会,真正的君子还是会在契约与信义不可得兼得情况下,舍契约而取信义的。
那些拿契约为借口来为自己背信弃义作辩解的人,就是小人。
律师是小人比较多的行业。为了履行所谓的契约,背信弃义,放弃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