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龙拍虎,唐骏读博’看当下的中国之怪现象(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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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找老婆专用ID 于 2010-07-12, 01:40:07:

世界杯结束了,有时间对唐骏的事情好好思考一下了。

2008年那个拍虎造假的中国农民周正龙,在全国媒体和网民的围剿中,束手就擒。2008年9月,旬阳县人民法院因为周正龙的诈骗和非法持有弹药。判处周正龙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三年。最近美籍华人唐骏,学历造假,简历造假的事件让很多人又想起了周正龙。

一个农民在地方政府的授意下,为了一点点利益,造了假。被给予刑罚。中国检察机关的办公效率可以说是“行之有效”,中国媒体的舆论监督也是“可圈可点”。今天,一个“皇帝”犯了和百姓一样的罪,我们且不讨论唐骏读博的社会负面影响比正龙拍虎要坏多少,也不讨论唐通过学历造假获得的经济利益比周正龙多出多少。

从媒体和检察机构对周和唐的不同的“待遇”,让我想起庄子《胠箧》中的一句:“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意思是说,“小偷小摸的人被逮到了一定回按律治罪,但是那些大到偷窃国家的人,不但不会被治罪,而且还称霸一方,受世人景仰。”我一向认为像庄子这样的大家说过的话,是有前瞻性的。是与时俱进的。

贫穷,应该是当下中国社会里人的一种罪名。周和当下中国社会里的很多人试图通过非法的手段摆脱这种“罪”,很不幸,他被逮住了。在媒体的炒作下,他被判了刑。古人云,“英雄不问出处”,当下的中国社会是,“富人不问财源”。没有人会去追问,唐骏的个人收益中有多少是通过他的欺诈得来的。

为什么说贫穷是一种“罪”?唐可以请公关公司,可以请枪手。而周是做不到这些的。个别“名人”也许出于某种利益,会站出来替唐说话,而周是“请”不动这些人的。公检法也会碍于唐的“财大气粗”,和“知名度”对唐的行为视而不见,而周只是陕西的一介农夫,抓他是无所顾忌的。从这几点,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的社会对“穷人”和“名人”不同的待遇。一旦名人出丑了,媒体和一部分名人却又忘了这种不同的待遇,跑出来,说我们仇视“名人”,“富人”。

有人说,我们的社会应该学会宽容。我觉得我们的社会应该学会宽容像周正龙这样的人。也应该学会不去宽容唐骏这样的人。很多人希望唐能出来道歉。我觉得没有任何意义。大家就像《卖拐》里的范伟,已经被唐骏忽悠了。“落井下石”,“墙倒众人退”对于唐这种人,是我们必须做的,否则他就会在《卖拐2》里推副轮椅出来,继续忽悠大家。

能力和学历是唐事件里,比较有意思的一个话题。挺唐的大多都会大肆宣扬唐的能力。这部分人可能是怀着某种希望的。在当下的中国社会里,如果你没有学历,绝大多数时候,你可能连一个展示你能力的机会都得不到。唐的“学历和经历”至少给他带来比其他人多得多的机会去展示他的“能力”。

唐骏为了公派出国每天去教育部等司长的故事,唐在历次访谈和《我的成功可以复制》一书中都有很精彩的描述,并引以为豪。且不论故事的真伪,对那些倒唐的人倒是一种启发。试想一个网民,每天去公安部门口,天天堵着主管外国人居留的司长。询问唐骏申请中国“绿卡”造假的问题,倒是有趣。

唐骏应该是尼采哲学理论的实践者,尼采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实现权力意志,扩张自我。这一点我是认同的。但尼采绝对没有让人去造假,吹牛逼。

中国的法律,可以判周的行为为诈骗,唐的学历造假和种种欺诈行为却不能受到制裁。呜呼~

嗟夫!泱泱中华,正龙拍虎,唐骏读博。噫!皆斯人,吾谁与归?


止水

【1】《给唐骏的一封信》最初发表在CSDN-水源, 后收入《止水文集 – 喊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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