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讨论荆轲 :-)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jxh 于 2011-05-05, 13:33:35:

回答: 想当然了。春秋战国贵族尚武,尤其春秋是战争主力。秦王不会武术才奇怪。 由 zhangqq 于 2011-05-05, 11:42:58:

http://xysblogs.org/jxh/archives/3298

或说:

荆轲是想活捉秦王,不是武功不济。

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J答:

轲“左手把秦王之袖,右手执匕首刺其胸”。用染了毒药的匕首刺秦王之胸,哪里有要活捉的意思?

还是剑术不精之故。首先,离那么近而让秦王甩开;其次,追着秦王绕梁走了那么多圈,最终让秦王拔剑出来,一招就砍断了他的左腿。荆轲的武功不济明矣。

另外,荆轲用瓦片打乌龟,显然也是没打着,否则太子丹也用不着献金瓦了。他后来用匕首掷秦王而不中也是顺理成章的。不过剑客的投掷功夫不一定就好,所以我就不在这一点上苛责荆轲了。

或说:

荆轲用的是匕首,秦王使的是长剑,剑术再高,匕首恐怕是敌不过剑的。

J答:

秦王拔剑废了半天劲。拔剑之前荆轲可是以匕首对空手。 荆轲曾以剑术说卫,是以剑谋生的职业剑客。而秦王是一国之王,其职业是管理。两人在荆轲的职业上比试而荆轲败北。还说什么长剑断剑。

网友一玲说:

俺小时候看到这段,牙痒痒的,恨不得立马冲进去帮这废才一把!

觉得这人的心理素质差矣,没准都尿裤子了! 现在由您”大胆地假设”,这人更不是个事了。

[燕丹子]记载了荆轲和秦武阳准备行刺途中的一件琐事:“二子行过阳翟,轲买肉争轻重,屠者辱之,武阳欲击,轲止之”。

传颂古今的是这等货色,这叫秦人之后。。。

J答:

赞。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