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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法治周末》的访谈录《志愿者:艾滋病感染者80%以上有报复和逆反心理》

作者:知艾者

  在第二十四个世界艾滋病日的前夕,11月30日,《法治周末》发表了一篇题
为<志愿者:艾滋病感染者80%以上有报复和逆反心理>的访谈,作者廉颖婷
(http://news.ifeng.com/shendu/fzzm/detail_2011_11/30/11003525_0.shtml 
)。题目很抓人眼球。但从一个艾防人员的角度看,却感到震惊,甚至有些愤怒
和悲哀。全世界都在积极为向艾滋三个零(零发现、零死亡和零歧视)迈进而广
泛宣传艾防知识、开展艾防各项活动,作为媒体,理应把艾防知识宣传放在首位。
这篇访谈中却发出了一种很不协调的声音。拜读了这篇访谈录,想谈谈一些个人
的看法。

  一、虽然访谈录的题目是“志愿者:艾滋病感染者80%以上有报复和逆反心
理”,但通篇文章中却几乎都是从志愿者的眼光看到的社会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和病人的歧视,还借一位感染了艾滋的志愿者之口说的一句话:“但艾滋病感染
者的心理干预在中国是缺失的。陈冬说,这导致他所接触的被感染者80%以上都
有报复心理和逆反心理。”。我不太明白,作者为什么把其作为题目,难道除了
抓人眼球,还有其他目的?对志愿者接触不少,本人自己也是全省首批艾防优秀
志愿者之一,对他们付出的艰辛劳动和不畏世俗眼光、默默贡献的精神非常敬佩。
这位为被采访的陈冬(也许是化名—文中未说明)先生,虽然自己感染了艾滋,
但依然能接触和帮助千余名感染者和病人,让人深深感动。访谈录举了许多艾滋
病病毒感染和病人受歧视的实例,却没有一个说明他们有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的
例子,不知是陈冬先生没提及怕有人报复(这完全可以理解),还是作者做了删
减,不得而知。令人不解的是,访谈录既然全部都是曝光艾滋被歧视的问题,不
分析原因对策,却用了如此吓人的题目?访谈录大概是想警示世人,中国对艾滋
病的歧视及心理干预的缺失,使80%以上的感染者和病人有报复心理和逆反心理。
我也不明白这位陈冬先生的数据是自己接触千余名感染者/病人后的感触或者说
是揣摩,还是做了科学的调查得出的结论,甚至是采访记者的加工品(恕我大胆
设想而无法小心求证)。本人接触的感染者没记过数量,论人次数大概已经大大
地超过陈冬先生,论人数可能为三四百吧,但我以自己的实践得出的结论(也含
有揣摩的意思),由于对我们或者说我国的艾滋政策不太了解,有的是感染前对
艾滋的防治知识匮乏,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害怕社会的歧视,个别是存在着一
定的逆反心理,但极少有报复心理,最多的是恐惧心理。这在对感染者第一次阳
性告知(这是我国基层CDC的法定工作职责)时,表现较为突出。在我参与告知
的100多位感染者中,有嚎啕大哭的,有震惊而不知所措的,有不相信感染事实
的,甚至有一个大男子汉晕倒在我怀里的,我都亲身经历过,但很少有逆反心理
的,更没有碰到过有报复心理的。在我们的管理随访过程中,也就是我们和他们
相处一段时间以后,绝大多数感染者和病人都逐渐消除了恐惧,基本掌握了艾防
知识,理解了我们的工作,都相当配合。从发现第一例起,到目前为止,我辖区
内有十多对感染夫妇,100多号感染者和病人,还没有发生一例犯罪或违法事例,
没一例自杀,也没有一对离婚的,这恐怕足以说明至少他们的“报复逆反心理”
不强吧。作为法律专业报刊,《法治周末》应该知道有报复和逆反心理的人群对
社会的影响,更能了解到有多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报复犯罪的实例,是不
是能拿出来当佐证?全国已经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已经超过40万,存活的也有30
多万,80%有报复心理和逆反心理,实在可怕。记者可以不怕,我上班几乎天天
与我的感染者和病人们接触,看了此文真的该害怕了。当然,有少数感染者和病
人由于在社会上受到歧视,特别是就医歧视后(当然,绝大多数我们都帮助他们
解决了就医问题),在我们面前发泄一下,甚至有的话比较过激,这的确存在,
很能理解。这个帐也不能全算在医务人员头上,他们也是社会人。我认为这绝不
能作为有报复心理和逆反心理的依据。我希望以后《法治周末》能采访到一些报
复的案例,因为这个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是很难研究并得出百分比的(请陈冬先
生不要误解),但有报复心理的人犯法的概率我想一定是不低的。我不明白这位
廉颖婷记者对通篇的访谈内容视而不见,却拿出这么一句话来作为标题,让人认
为所有的志愿者都认为全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真的80%以上存在报复和
逆反心理呢!窃以为这是典型的拉虎皮作大旗抓人眼球,说得更严重一些是对艾
滋歧视进行推波助澜,并挑起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对社会的对立与不满!对有
80%存在报复和逆反心理的人群,可不仅仅是反歧视和提供关爱的问题了。不知
道广大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看到这样的题目,会如何去想。

  二、采访录的内容其实并不新鲜,几乎所有的报刊和网站上或者相关的论坛
和博客上,对我国目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艾滋歧视问题都时有报道。其目的是为
了唤起民众能该感染者和病人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就医环境,让他们能
得到社会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达到消除歧视的目标。国家已经看到了这个问题,
并也在为消除积极努力。2003年,我国就出台了对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
2006年出台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也将反歧视作为重要内容。胡总书记多次看望
艾滋病人,温总理在任九年多,年年看望艾滋病人,甚至把艾滋孤儿请进中南海,
我国首位艾防志愿者(形象大使)濮存熙,不但多次出现在艾防公益活动中,还
将艾滋孤儿领回家。另一位“感动中国”的桂希恩医生,身为国家艾滋病专家咨
询委员会的资深专家,不但常年奔波在艾滋病防治的第一线,也将素不相识的艾
滋病人领回家同吃同住。这些举动,深深地感动着国人。我想也温暖着我们的艾
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心。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可访谈录中只是简单地介
绍了一两个受到志愿者关怀的例子,却找不出国家和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爱和帮
助。作为一名基层多年从事艾防工作的专业人员,我真希望他也能谈谈他所在的
CDC对感染者和病人所做的工作,和国家社会各界对“反歧视”的不断重视。也
希望廉颖婷记者们能在消除艾滋歧视上多做些事情,给我们的感染者、病人、志
愿者和艾防专业人员增加些信心。不要一味指责社会怎样怎样歧视。我国对艾滋
的歧视的确较为严重,国人都应该为消除歧视而努力。但请不要忘记,媒体可是
消除艾滋歧视的责任人,这在《艾滋病防治条例》里写得很明确。去年11月29日
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第一项内容就是“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
作”,会议确定了艾防八项政策措施,第一条就明确“。。。。。。制定媒体刊
播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
(http://www.gov.cn/ldhd/2010-11/29/content_1755849.htm)。前几天我曾
经撰文将这一“任务”“传达”给南方都市报,看来《法治周末》更需要,因为
是法律专刊嘛。

  三、最后,我想就对志愿者特别是感染了艾滋的志愿者的采访,说说自己的
两次亲身经历。第一次是2004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前夕,省CDC领导来电话,说某
报社想找一位感染者或病人采访,请帮忙找一位。当时,被发现的感染者还很少,
我知道上级的难处,同时也想借媒体为感染者和病人的困境向社会呼吁,包括消
除对他们的歧视,提供关爱。我答应了,并且为此先找了采访对象进行几次长谈
(那位病人一开始根本不愿接受采访,怕隐私暴露),解除其顾虑。在接受采访
前,我向采访记者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必须对被采访者的个人隐私绝对保密,
不得在文章中出现相关的内容,并且要尊重对方,包括采访结束时要与对方握手。
我还开玩笑说,这不会感染的,你看胡主席和温总理还与他们握手呢;二是采访
必须是有偿的,因为对方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同时这也是关爱的一种体现;三是
定稿后内容必须经过被采访者的审阅才能发。这位记者满口答应。采访时我在场,
一切似乎都很顺利,双方谈得很融洽,病人以为遇到了知音,说了许多自己的心
理感受,有的甚至连我都没告诉过。记者好像也很“合作”,耐心听,很少记笔
记。最后,还顺便对我做了短暂的采访。采访结束,记者向病人握手告别,我和
病人送到门口,记着却始终没有提及费用。回转身我急忙请病人在我的咨询室里
稍事休息,赶到单位第一把手办公室,向他申请了300块钱。等我拿到钱急匆匆
地赶回来路过走廊里的盥洗室,眼前的一幕使我非常震惊,那位大记者还在那儿
狠狠地搓洗那双刚刚和被采访者握过的手!当我把钱交到病人手中时,心里有一
种说不出的滋味。事情到这儿还远远没有完。第二天,我去催初稿,对方说还未
写好。谁知道,12月1日,在这份省内当时销量最大的报纸的第二版,刊登了这
位大记者的长篇采访录,文章名很醒目。这时我真的震惊了,比我更震惊的是那
位被采访者,一个电话打来,质问我是怎么一回事?我简直无言以答。看了全文,
我才明白,这位记者身上藏了录音机,难怪采访时不用记录。采访录几乎将被采
访者的谈话全部照搬,有的还“加油添醋”,问题严重的是,有相当一部分涉及
到被采访者的个人隐私!询问记者,回复是“对不起,总编催稿要在艾滋病日刊
出,来不及让你们先审了”,轻描谈写。联系上记者,我赶到报社,在大厅里整
整等了半天,可就是不见这位大记者的身影,虽然电话里一直声称要我等着!这
是我所接触到的所有感染者和病人中,唯一在我面前说出要报复的!“报复心理”
昭然若揭,报复原因何其明确:被采访者的朋友看了文章,有的已经怀疑上了。
被采访者对我说,要去杀掉这个记者(绝非戏言)!除了劝说,我还能做些什么?
第二次是在2007年,采访我,过程与第一次如同一辙,连不让我看待刊稿的理由
也完全一样。只是这位记者手段更恶劣,给我的是省内一家快报的名片,访谈录
却刊登在南方一份影响很大的刊物上。当然,采访我,个人隐私的泄露我并不十
分在意,但不良记者在我的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却再也无法抹去。两篇访谈,
全国各大网站几乎都做了转载,影响应该说很大。这就是产生报复和逆反心理的
原因之一,我想。我的“光辉形象”曾出现央视一台和十台,但从07年的事情发
生以后,我基本上不接受上级媒体的采访了,因为我对此也真的产生了“报复和
逆反”心理。前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打电话要做个电话采访,我都拒绝了。当然,
我们和当地的宣传媒体合作还是非常愉快的,他们发稿前总来征求我们的意见。
今年的世界艾滋病日,就如何实现艾滋“三个零”接受了电视台的专访。

  但愿《法治周末》的这篇访谈录没有重蹈我的覆辙。因为,如果访谈录中的
陈冬先生用的是真名,是需要勇气的。正如NBA的魔术师球员约翰逊一样。

(XYS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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