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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常相辉《回“倒丘”新ID:Crazy,兼再问赵利军》

叶赫

  常相辉先生:

  看到你的《回“倒丘”新ID:Crazy,兼再问赵利军》一文,我以为你的观
点是站不住的。因为专利制度就是为了减少社会的重复劳动。你先搞成了,申请
了专利,同时公开了技术,别人就不必重复研究,但也不是可以任意使用,因为
国家也保护你享有的专利权,使用时要经过你的许可。即使别人靠自己的研究成
果把和你一样的的技术用于商业目的,也是非法的。

  你和丘先生都认为,卖专利使用权,没卖技术秘密是合法的。那是错误的想
法。想想,你不公布秘密,就起不到减少社会的重复劳动的作用,你没有对社会
做贡献,国家凭什么要保护你的权利呢。

  如果你不想公开秘密,那你就别申请专利,那是商业秘密,是know how,别
人不能偷你的技术,但是别人靠自己的研究搞出来,而且用于商业目的,是合法
的。

  如果卖专利使用权,没卖技术秘密是合法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所有只卖专利
权的人或单位都是大傻瓜了。同时我也发现我是太傻了,申请发明专利,无须公
布技术秘密,当然也不能对发明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我可以申请很多诸如下面的
专利:

  容量比现有容量最大硬盘大一点的硬盘

  尺寸比现有尺寸最大平板电视大一点的平板电视

  速度比现有速度最快的CPU快一点的CPU

  因为这些项目都是近期可实现的,我申请了专利后,可以坐等生产厂来购买
专利使用权,而我是不卖技术秘密的。Intel,AMD要把产品销到中国也得来找我。

  请留意作为你的论点的根据的文章里虽有:“为了取得最佳的技术效果和最
好的市场效益,被许可人也许需要这些技术秘密。如果他要求……”,但是,也
有“为了……最佳……最好……也许……如果”等词。另外,这篇文章在法庭上
是无效的。

(XYS200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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