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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任捕头《关于《美中法律评论》、张中秋以及许章润的一点看法》

  王小海

  任捕头针对我写的《透过《美中法律评论》看中国政法大学张中秋教授简历
造假》和《透过《美中法律评论》看清华大学许章润教授简历造假》谈了一些不
同看法(XYS20060407),可惜我不敢苟同。

  第一个不敢苟同是任捕头质疑在《美中法律评论》上发表文章是不是就是丢
人现眼、见不得人?虽然任捕头谈了很多该刊怎么看起来有档次,有多少名教授
在上面发表文章的话,相信他还是知道很多人揭发了《美中法律评论》利用境外
注册的刊号在国内行骗的事情(甚至境外刊号也受到质疑)。既然知道了一些真
相,为什么还说 “《美中法律评论》能够在中国公开出版而没有受到新闻出版
管理部门的查处,说明这份刊物至少在表面上看来还是属于合法出版物的”?这
逻辑相当于说;深圳大酒店有很多卖淫的妓女,既然还没有被警察抓走,还在卖
淫,那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卖淫是合法的。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此,任捕头话锋一转,说在目前法学期刊收取版面费早已
不是什么新闻的社会背景下,仅仅因为作者为其文章的发表付出了一定的版面费
而批评作者不太厚道。这个时候任捕头忘了我揭发他们两个人的原因,并不是有
没有在《美中法律评论》上发表文章,也不是在《美中法律评论》上发表文章付
不付钱的问题。张中秋的问题是把在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引为自豪,当作代
表性论文贴在招生网上。至于他利用这些论文捞到多少好处?至少是作为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项目批准号:01JAZJD820001)上报教育部,难道还不值得谴责吗?

  第二个不敢苟同是许章润的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任捕头也讲得很清楚
了,它是校内评选的青年教师的最高学术荣誉。“清华大学最高学术奖”和“青
年教师的最高学术荣誉”两者之间的区别任捕头当真没看出来?任捕头既然检索
过了,就应该还看到,该奖项只在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评选。在任捕头看来,
40岁以上的清华教授是没有更高的学术荣誉了。

  最后还请任捕头谈谈“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是否也“与许教授无关”?

  附:关于《美中法律评论》是否非法出版物,请参考
  吕某人《关于《中国经济评论》和《美中法律评论》虚编刊号的证实》
(XYS20050505)
  吴丹红《关于《美中法律评论》的调查》(XYS20060330)
  (吴文的注释中有很多揭发《美中法律评论》的链接)

(XYS200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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