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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难以承担指导二十一世纪的科学研究

作者:Renmin

最近,新语丝上有关《自然辩证法》的讨论十分有趣。
 
    几天前,钧鉴发表了一篇文章:
"再谈《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属性并与常春藤网友商讨"
(http://www.xysforum.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misc/bianzhengfa15.txt)
 
其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
>   如果非要诉诸科学“权威”,下面常被引用的话可资参考:
>
>   “自然史的思想作为唯物主义的一个完整部分是马克思所断言,并由恩格斯
> 所详细阐述过的。当代物理学的发展,不可逆性所引起的建设性作用的发现,在
> 自然科学中提出了一个早已由唯物主义者提出的问题。对他们来说,认识自然就
> 意味着把自然界理解为能产生人类和人类社会的自然界。”(普里高津:《从混
> 沌到有序》, 2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
 
    读者也许会认为普里高津(1977年化学诺贝尔奖获得者)提了一个哲学家早已
想到的问题,这个印象是不正确的!
 
    在普里高津的书(Order out of Chaos: Man's new dialogue with nature,
by Ilya Prigogine and Isabelle Stengers, Flamingo, 1985)里,252-253页是该
书第一次提及恩格斯(Engels)和他的《自然辩证法》。如果读者去看看钧鉴所引
用文字的前面几段和后面几段,就会明白钧鉴的引用不够全面,严重误导了读者。
 
    其实,道理很简单,科学在飞速发展,根据对十九世纪科学成果的理解写出
来的《自然辩证法》是难以承担指导二十一世纪的科学研究的。这难道还用讨论吗?!

(XYS20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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